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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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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宿舍内务卫生及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
2026-03-31 15:55  


学院全体本科生:

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创建秩序良好、安全卫生、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,学院决定于4月1日对趵突泉校区学院学生公寓内务卫生及安全状况进行集中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本次集中检查的重点是消防安全及卫生健康隐患,主要检查内容包含:

(一)卫生检查

宿舍内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,房间内应保持空气畅通,物品摆放有序,地面干净,个人床铺洁净,桌面整洁,宿舍内垃圾及时清理,宿舍外不得堆放过多垃圾。

(二)安全检查

学生公寓楼内和宿舍内不得有下列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:

1.在公寓楼或宿舍内自炊、吸烟、燃烧纸张杂物,使用或存有酒精炉、卡式炉、蜡烛、香烟、打火机、火柴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。

2.存有或使用危险品,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枪械、弹药、管制刀具、放射性、细菌和病毒标本等物品。

3.存有或使用下列违章电器:

1)可能影响学生公寓安全的电器,包括但不限于热得快、电饭煲、电磁炉、电热杯、保温杯垫等电器;

2)电动(瓶)车电池及充电器;

3)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的电器。

4.私拉电线、私自使用公共电源、私自更改电路和装置等,包括但不限于:

1)使用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插座的;

2)从固定插座引出线路的;

3)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房间外的;

4)从公共区域或消防设施引出线路的。

5.未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(或公寓楼指定区域)按操作规程使用学生自有的电吹风机、电夹板和卷发棒或学校配备的电吹风机、洗衣机、微波炉、熨烫机等设施。

6.宿舍内存在人走未断电现象。

7.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
二、方法步骤

1.班级自查

3月31日前,各班级班委、宿舍长等对本班级所属学生宿舍进行自查。

2.集中检查

4月1日(星期三)上午,由学院辅导员、学生代表等联合开展检查。

3.结果反馈及应用

检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级。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对各宿舍作出评价并统计汇总。学院对检查不合格的宿舍进行通报,并根据《基础医学院本科生德育等级评价实施细则》中的标准予以相应扣分。




基础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6年3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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