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答辩安排
1.答辩名单:各社会实践队递交立项材料后,学院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社会实践队的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,选出一部分团队获得经费资助进入答辩环节,其余团队自筹经费。具体名单及答辩通知将于6月13日在医学院本科生园地挂出,请各社会实践队留意查看。
2.答辩材料:进入答辩环节的队伍将答辩材料(以PPT、Flash或视频等电子材料)于6月14日18:00前发至学生会社会实践部邮箱yxyshsjb16@126.com,由社会实践部统一整理到答辩会现场电脑,并整合检查。
3.答辩抽签:于6月14日晚21:30于八号楼大厅抽签决定各队伍答辩顺序(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抽签须提前告知,由社会实践部代抽)。
4.答辩时间:6月15日18:30至20:30
5.答辩地点:图西201教室
二、评分细则
1.立项材料:评分占百分之四十五,请各队长上交材料时注意一次性整理完整后再上交,缺项漏项将影响最终得分。
2.现场答辩:评分占比百分之五十。其中嘉宾评分占比百分之四十,观众评分(多人,去掉两个个最高分,去掉两个最低分)占比百分之十。此项包含代表展示及评委提问两个环节。
3.答辩规则:包括答辩以及问答环节。展示环节时间为3分半,超出10秒不扣分,每再超出10秒,最后得分扣1分。在3分15秒时,计时人员将举白板示意,3分30秒时,将举黑板示意,之后不再提醒。
例如:展示时间为3分40秒,不扣分,3分41秒,扣一分。
问答环节的回答时间为1分钟,提示及扣分规则同上。
4.精神风貌:评分占比百分之五,每支队伍需到场至少6人,并按照指定顺序坐好,在活动过程中保持好会场纪律,不得随意走动。评委会根据团队所展现的精神风貌予以评分。
5.监督计时:展示队伍一名同学,下个将要上场队伍一名同学,共计两名为监督计时人员。场上队伍结束答辩之后,记录下队伍展示时间,答疑时间,确认时间准确无误后,两名监督计时人员签名。若监督计时人员未及时到位,将酌情扣除精神风貌分。
联系人:刘苏青 17853137769
医学院社会实践部
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